危机公关 危机公关

「价格危机公关」主持人的话:  2007年,国务

日期:2019-10-22 02:39:10 / 人气: / 发布:admin

价格危机公关:2014年成功的危机公关案例,强生公司危机公关,金融品牌危机公关案例分析。

主持人的话:  2007年,国务院新规放宽对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限制,国新办主任蔡武表示:国新办与外国媒体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关系,此提法赢得国内外一片赞誉。10天后,湖南郴州把这种“合作伙伴”关系“转内销”:设立“舆论监督奖”,专门奖励通过舆论监督对郴州工作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中央、省级媒体记者。此后,2月6日,广州有人大代表提出新闻媒体对各类案件的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广东省人大代表、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国华回应:发案率上升,跟记者没关系。并指出这个不让报那个不让报不是好的管理媒体的办法。而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也于近日表示:“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不能要求媒体每句话都说得对。”  新年政府部门一系列有关如何看待媒体监督的做法与言论,成为让人关注与期待的话题。  主持人:赵 金  嘉 宾:杨耕身 (时事评论人,潇湘晨报“湘江评论”编辑)  朱四倍 (时评人,高校宣传人员)  我们需要怎样的官媒关系  杨耕身  公众对于湖南郴州市“舆论监督奖”的争议很多,媒体也好,公众也好,永远只会关注他们认为最值得关注的东西。这并不是一种偏执,而是一种不由自主的警惕。这种警惕,既是对一些政府部门的用心的,也是对于一些媒体道德的,当然,更是基于一种政府与媒体关系的。不能不承认,从一开始公众对于郴州做法的诸多关注,其实都指出这样一个根本性的命题,这就是一个有关“官”“媒”关系的话题。  郴州做法背后所显示的,无疑是一种正在艰难扬弃中建构的官媒关系。一方面,一些媒体或记者总是在一种监督与责任的自觉之下,介入到一些地方的政治社会生活之中。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部门既沿袭着传统的管理与思维行为方式,又不得不面临着来自其他层级、地域的媒体的监督,而这种监督是他们的权力无法干预的。因此,如何在现有体制下,处理好来自各个方向的舆论监督,如何顺应一种良性的社会机制,其实是大多数地方政府都面临的一个问题。  这种背景,无疑正是郴州做法背后的现实,它所体现的,实则是一个地方政府在对待舆论监督方面的态度选择。在这方面,郴州其实是一个很典型的样本:此前,已经落马的原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曾签发了一个“三不准”文件:不准给外来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不准接待外来媒体记者;不准与外来媒体记者串联、合作。到现在,郴州开始愿意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开明的态度”来对待外来媒体,并且认识到“媒体的舆论监督是监督体系的重要部分”。说它是一个样本,因为这前后两种态度,可能是很多地方政府都存在或面临的两难。  既然媒体不会因有所阻挠而放弃监督,那么亦将不会因获得奖励而不去监督。不弃于阻挠与不媚于奖励,都是媒体的精神与职责之所在。同时,既然不论鼓励或阻挠,舆论监督都是存在的,那么奖励至少比阻挠的确更能体现一个地方政府“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开明的态度”。  若说国务院放宽对境外媒体在华采访的限制,显示了一个大国的自信与坦诚,那么郴州“奖励舆论监督”表达的是一种略显笨拙但确乎真诚的渴望。而胡国华部长“管理媒体不是管着他什么都不让报”的思路则显示出,地方宣传管理部门对于管理思路的一种澄清与反思;至于李毅中局长“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廓清了对于媒体职能的定位,还媒体以空间及自主性。  在这样一系列做法的背后,我们能够感知,来自政府官员或宣传管理部门的。对于媒体监督的价值功能的共识,正在以愈来愈良性的方式形成。这是一种进步。在历经了磨合、碰撞之后,政府部门正越来越意识到新闻监督的重要性。  如何既尊重新闻规律,又真正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实则关系到政府与媒体的双重公信力。政府与媒体之间,只能像国新办主任蔡武所指出的,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因为媒体与各级政府之间,从来都不存在意识形态和根本利益上的差别。以往一些地方出现的对于媒体的防范与打压,视新闻报道为“添乱”,根本的问题在于没有认清这一点。  我相信,在构建民主法制与政治文明的历史使命之下,政府与媒体之间愈来愈良性的互动关系是大势所趋。此外,在一些地方政府与宣传管理部门以极大的清醒与勇气发出先声之后,如何健全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以及媒体自律,应早日提上议事日程。  政府和媒体的互动是公众福音  朱四倍  政府对媒体监督作出欢迎姿态,记忆中比较早的是在2004年9月,北京市发红头文件,规定只要涉及依法行政工作,北京市各级政府各机关都不能对新闻记者说“无可奉告”,相反要积极配合采访。并把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当时,正式发红头文件要求政府机关支持配合新闻采访的,在各地政府中还很少见。  近来,中央和各地都出台了不少有利于新闻传播、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措施,比如各地加强了对政府新闻发言人的培训,还有深圳出台措施肯定了媒体的合理怀疑权等等,可以说,与新闻发言人制度相伴随的是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了尊重。不过通过这些新闻,媒体和政府的关系如何,尤其是在社会危机来临时的关系,实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政府既影响着媒体,又受到媒体的监督和制约,媒体既引导民众,又要反映和代表民众的心声。政府和媒体的关系处理得好,是公众的福音,处理得不好,就有可能谣言四起,侵犯公众的知情权,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众所周知,新闻媒体是政府和民众之间最有效的沟通媒介。新闻媒体是信息传播的主导,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民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的判断和对策,并能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政府,从而做到政府、新闻媒体和民众的良性互动。可以说,谣言和小道消息在新闻媒体的强力出击下会不攻自破,民众借助新闻媒体对政府更加信任。虽然新闻媒体有新闻报道的自由,但是政府作为权力机关,可以通过自身的权力对一些危机事件的消息进行封锁,利用手中的权力压制政府认为不利于政府开展工作的新闻报道,甚至可以引导舆论的走向。可以讲,由于立场和观点上的差异,新闻媒体在传递有关政府行为的信息上带有一定的限制性。  媒体采访难,报道难,尤其当遇到所谓的“负面新闻”和在重大危机面前的采访困难,成为困扰媒体的难题。以往我们考虑比较多的是新闻媒体如何担当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息沟通者,实际上,新闻媒体和政府之间的沟通也是应当考虑的。一方面新闻媒体需要政府与社会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行使自己说话的权利,搭建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作为民众授权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更有义务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另一方面,新闻媒体要发布真实信息,考虑公众需求,作针对性的报道,避免信任危机的出现,最重要的就是加快新闻立法步伐,确保新闻媒体依法对社会热点问题、危机问题、民众关注的社会问题进行广泛的报道和深度的分析,完善社会信息的传播机制和民意的直接表达机制,沟通民众和政府之间的各种信息。当然,媒体要尊重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安全是知情权的底线原则。  笔者觉得,处理好政府和媒体的关系也是回应行政的必然要求。回应行政意味着政府对公众的期待和要求做出及时、负责、高效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在必要时还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公众征求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推进公众参与政府运营,增进公众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如果离开了新闻媒介,就不可能培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增强政府运营的透明度,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笔者期待政府和媒体互动越来越理性,越来越能适应公共利益的要求,这将是公众的福音。○  链 接:  被动说不如主动说  许宗衡(深圳市市长)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一个透明的政府,一个主动说话的政府,一个有强烈新闻意识的政府,在关键时刻绝不能失语。相比我国内陆地区、西部地区而言,深圳当前已经较早地进入了社会转型期,未来社会转型的目标即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的最大特征是民主和法制,关键在于政府的转型。而当前一些部门主动发布信息的意识不强,对社会舆论反应较为迟钝,距离公民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必须大力加强。  深圳近年来推行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几件事做得十分漂亮。例如去年在处理成品油供应紧张、停车场收费调价、西部通道深圳侧接线等关系到市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件过程中,由于政府积极主动向市民说明解释,加强沟通,新闻媒体积极配合,才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别人说不如自己说,被动说不如主动说,新闻发布只有抢占先机,才能赢得主动。他要求深圳各级政府与单位要真正重视起新闻发布工作,为本单位、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创造必要的条件与保障,为新闻发言人撑腰,使他们成为“敢讲”、“愿讲”、“善讲”的新闻发言人。  媒体不是中央纪委,不能要求媒体每句话都说得对  李毅中(国家安监总局局长)  媒体不是中央纪委,没有中纪委的权威,没有权力动用“双规”程序,没有赋予强制执行力,记者们只能依靠自己的敏锐性和部门、个人力量去捕捉新闻线索。遇着采访煤矿安全事故等揭露性新闻,要冒着被致残甚至生命危险去采访。有些证人,面对中纪委这么强势的机构以及再三劝说,都不敢说出真相,面对一个记者,就更加顾虑重重了。媒体不是审计署,不可能动用那么多注册审计师、会计师,利用几个月甚至半年时间,去核对每一个数据,审查每一张报表,有权力审查和调来所有相关部门的账目和财务人员。媒体不是调查组,拿着尚方宝剑,组织强大的调查力量,公开、大张旗鼓地“传讯”每一个相关人员,想调查谁就调查谁,想调查哪个部门就调查哪个部门。你要求新闻报道每字、每句都100%准确,是不可能的。  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地区和部门不是理解媒体、宽容媒体,而是千方百计对抗媒体,视媒体为洪水猛兽,把新闻监督视为“添乱者”,想尽手段进行打压。对新闻采访吹毛求疵、百般刁难,甚至组织打手打骂记者。一些地区不是深刻反思自己在煤矿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在生产安全工作上多动心思,而是在对付记者、对付采访上大动脑筋,成立什么打击假记者办公室。这个办公室很多时候实际是煤矿事故的帮凶,是黑心矿主的保护伞。  不可否认个别媒体有报道失实、捕风捉影的情况,但是,绝大多数媒体是为百姓呼吁,是真心想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是想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和良心的。衷心希望媒体尽量把事实调查得再准确一些,也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官员能像李毅中那样对媒体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少一些吹毛求疵和求全责备,更希望通过立法形式,对舆论监督和记者、编辑给予应有的保护。  这个不报那个不报并不是好的管理办法  胡国华(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广东GDP占全国1/8,经济势头很好,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种矛盾的凸现时期。现在宣传部新闻处最忙,他们要处理各种媒体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因为各种社会矛盾多了,新闻报料增长了很多倍,有些新闻记者没有很好地把握导向,有些内容在没有很好地核实的情况下报道出来,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在报道时机的把握、版面的安排、内容的措辞不当等方面会引起很多问题,我们每天都会接到各个地方各个部门打来的电话,要求这个不报那个不报,我们基本也考虑他们的要求,但是长期这样,这个不报那个不报并不是好的管理办法。  舆论监督不能没有,如果没有舆论监督,社会的很多问题解决不了,弱势群体没有话语权。他们靠舆论监督引起社会关注、促成问题的解决,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各个机构内部监督都很重要,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监督过程中要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当然各行各业都要提高素质。新闻记者不提高素质,就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使命感,他在写报道的过程中会为了吸引眼球而不负责任。把关人员也要提高素质。  司法公正也跟从业人员素质有关系,现在有部分群众对公检法司部门有一些意见,我认为正常。有时候报纸做一些披露我认为也正常,领导人没必要把每个下属的责任都承担起来,一报道点什么就认为是给我抹黑。我们的各级行政部门也要提高承受能力、注意跟媒体沟通,善待善用媒体。现代社会信息发达,想要把资讯全部封锁起来是不可能的,以前可以做到,现在就没办法。以前没有互联网,现在你不报道,网上马上就出来了。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我们出了一个《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办法》,处置办法既是对媒体的,也是对党政部门的,要求媒体如实报道、不能炒作,对事故发生地党政部门要求第一时间发布新闻,为新闻记者采访提供便利,要有新闻发言人。

危机公关的技巧研究

金融品牌危机公关案例分析

金融品牌危机公关案例分析

来源:人民网——青年记者

来源:【价格危机公关】-「价格危机公关」主持人的话:  2007年,国务院新规放宽对外国记者在华采访
分类:危机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