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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广播电视产业文化创新力的对策思考《三亚

日期:2019-07-17 00:26:40 / 人气: / 发布:admin

三亚网络公关:房地产网络公关营销合同,网络黑公关研究报告 暨南大学,周黑鸭的网络公关。

进入本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巨变导致了各种学说和理论的创新与转型。1999年,美国哈佛大学出版社推出了《体验经济》(TheExperience E鄄conom y,WorkisThe atreEveryBusiness aStage)一书①,认为人类经济活动发展的第四个阶段(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体验经济》及同年由美国时代出版社出版的《娱乐经济》(TheEntertainmentEc onom y)等西方经济学新著,从市场实践和学术研究两个层面,向我们展示了以“体验经济”为特征的新经济趋势,正促使文化资源大量涌入社会经济各领域,使文化创造力转化为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因此,将广播电视产业融入文化产业发展的潮流,培育与激活其自身的创新力,既是时代的要求,更是广播电视自身发展所应遵循的客观发展规律。

  当今世界,包括广播电视传媒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事实上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驱动轮。2000年,日本经济总量中的20%由电子游戏产业产生,游戏产业已超过汽车工业成为日本的第一支柱产业;韩国的游戏产业则成为该国最大的利润生产机器,年增长率高达30~40%,年产值近200亿美元②。正如《体验经济》的作者之一约瑟夫·派恩所指出的,在体验经济中,价值的体现不在于产品或服务本身,而在于凝结其中的体验要素。构成体验的基本成分有四种:即娱乐、教育、遁世和审美。在以精神体验为要旨的文化产业领域———影视、音像、书报、杂志、广播、音乐、演出等正成为许多国家增长最快的产业,而且体验要素向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全方位渗透,甚至“引发了一场社会百业的业态革命。”③

  广播电视媒介是世界各国公认的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体验经济时代下的广播电视传媒,依然具有四种基本体验类型(娱乐、教育、遁世、审美),广播电视的产品表达方式、话语方式和价值运用,在更大程度上给人的是一种情绪的宣泄、精神的抚慰、价值的某种共振和认同,这是广播电视传媒业的核心价值之所在。当代社会体验经济所阐释的九大主题来源(历史、宗教、时尚、政治、心理学、哲学、实体世界、大众文化、艺术)则表明将有越来越多的文化资源涌入经济领域,使文化创造力对经济进步的贡献,由间接性的精神动力,转化为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与此同时,经济活动本身也成了一种文化生产、传播与接受的过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地区之间的竞争已由资源竞争、资本竞争转向以自主创新为代表的区域创新能力的竞争。从影视、书报、音像、演出业等基本范畴,到主题公园、观光旅游、节庆活动、广告会展、休闲购物、特色餐厅、咖啡茶座、网上聊天室、观赏性体育等新型产业,以及由此带动的城市改造、生态保护、新产品制造等,体验要素的全方位渗透,促成了经济与文化的高度融合,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提供了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支持。这种态势为广播电视产业的创新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提出激活广播电视产业创新力,就是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创新,把中国广播电视产业红红火火地推向前进。

  从世界各国的文化发展规律和广播电视传媒自身发展的历史经验来考察,创新能力的激活与形成,主要的动力不仅是来自于政策资源和外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包括自身政治、经济、文化强大的集聚、辐射功能,将本地、周边、全国乃至世界的文化资源吸附在一起,让各类异质资源的相聚、碰撞和整合,使多民族、多层次、内在的、外来的等各种文化元素共同融合、组合在一起,集聚才能产生裂变。因此,在广播电视产业中,营造一种与传媒全球化趋势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让各类文化资源和文化主体在广播产业中“进得来,出得去”的态势,是提升广播产业文化创新能力的关键。其中需要把握几对重要关系:

  1.关注内容创新与制度环境

  广播电视产业的产品内容创新,是文化创新能力研究中不可回避的一个基本问题。但内容创新的边界有多宽,则始终是困扰广电从业人员的一个敏感问题。笔者认为,应把鼓励创新、允许错失的宽容精神,内化为激活创新力的基本内涵和体制特征,并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使积极的内容创新行为得到制度的保障。例如可借鉴发达国家行业管理的有益经验,探索建立事先引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并通过相关立法,对创新活动可能造成的对他人和社会的侵害作出法律限制,把对广播产业内容生产的管理引向专业化、法制化的轨道。

  2.增强开放意识与兼收并蓄

  广播电视产业创新力的激活,在于形成一个能使多元文化主体、多元投资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文化样式共存互补、公平竞争,开放流动、宽松有序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让广播电视产业这潭水活起来,使各类文化主体“不必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通过合资、并购、项目合作等方式,积极引进一批优质节目资源,同时,放低进入门槛,开放包容,向所有符合条件、有能力进入市场的文化主体和投资主体敞开大门,在广播电视产业中形成一个中外文化资源汇聚、竞争、整合的大平台,以此提升文化创新的势能。除国家规定的新闻政策、舆论工具、战略产业、核心技术、事关国家内政外交重大问题等敏感区域外,开放电台和电视台的商业频道,开放电视剧和娱乐节目制作、演出、软件、设计、发行、文化经纪等经营性较强的文化领域,并对这些领域的文化机构实行企业化改制,以确立广播产业根据市场来自由配置资源的主体地位。

  3.改善投资环境与服务优先

  进一步放低现阶段可以放低的“准入门槛”,摒弃“所有制歧视”,让一些民营企业和有意进入广播电视产业的资金和人才,感觉有用武之地,享受与国有广播产业同等的“国民待遇”。在国家资本总体垄断的状况下,广播产业中的民营文化企业在获取市场信息、融资筹资、税收补贴、广告经营、人才引进、国家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要与体制内文化企事业单位享有同等的政策优惠。政府对广播电视产业创新生态环境的培育,更多的应是以强化服务、维护公正的方式来实现,即通过积极改善投资政策,降低进入成本,提供后续服务,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管理制度,使各类文化主体真正体验到一种“进得来,并能平等发展”的软环境支持。

  4.汇聚创新人才与招贤纳士

  创新的活力,来自多元文化主体的各种优秀人才和多种文化资源在同一空间聚合所产生的“聚变效应”。倘若缺乏能产生这种聚变效应的社会生态和制度环境,即使引进某些“创新型人才”,其创新活力也会在现有制度框架中窒息。应该形成一个有利于广播产业创新发展的社会生态和制度环境。大力构建和弘扬以“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冒险、鼓励冒尖”的创新氛围,从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多元文化结构的各个层面上广泛地招贤纳士,吸引国内外各层次、各类型、有潜能的文化传媒人才,使广播电视产业成为名家集聚和“成名成家”的大舞台。惟此,才能产生亲和力和机会感,才能吸引众多优秀人才到广播电视产业汇聚、竞争和发展。根据文化创新要求,进行导向性的政策配置,这方面尤其需要广播电视产业吸引高素质具有跨文化、跨领域沟通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建立创新人才的特殊激励机制,要学习与借鉴“凤凰卫视”重视培养“名主持、名评论员、名记者”这“三名”的成功经验,把广播电视产业打造成“名人加工厂”。

  5.注重知识产权与原创能力

  知识产权意味着一种原创能力。从国际上来看,很多国家和城市都把发展广播电视产业,提升到打造国家软实力和影响力的战略高度。5年以前,韩国四大娱乐产业的年平均增长率就达到了22.8%,高出同期七大传统产业增长率近20个百分点。一些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更是令人惊叹:美国文化产业产值占

  GDP总量的18~25%;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的文化消费占家庭消费的30%左右;英国伦敦的文化吸引力是海内外游客争相前来的重要驱动力,这个城市的文化创意部门每年创造近300亿英镑收入,就业人员超过50万人,每年创造的财富仅次于金融业,已经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主要经济动力。④在全球文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文化产品的后市场开发日趋强劲的今天,文化知识产权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文化创新能力的标志和该国、该地区参与全球文化竞争的基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应纳入广播电视产业创新力激活与培育的全过程。广播产业的“根”是文化,而文化是历史的,是取之不尽的,因此广播产业完全是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可持续发展行业。这就必须加大保护原创能力的力度。广播电视产业与其他文化元素结合,还能碰撞出精彩“火花”,衍生出新的产业,还有助于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进程,为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创造有利条件,政府完全可以把广播电视产业创新专利的交易纳入技术产权交易的业务范围;扶持和发展广播电视产业知识产权中介机构;逐步形成广播电视产业知识产权咨询、申请、评估、投资和交易的服务体系。

  6.利用外资操作与外向拓展

  广播电视产业是一个高知识、高技术、高投入的现代文化产业部门,其发展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解决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快速发展所需巨额资金,必须走通过市场多渠道融资的道路。对于外资在中国文化产业领域和文化市场的进入或渗透,我国文化界的一个普遍反映是“狼来了!”其实,狼真的来了,也没有什么可怕,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资本跨国流动,有各式各样的“狼”:

  可能是一种凶横的恶狼,弱肉强食;但也可能是一种以表面温和的形式披着羊皮的狼,当然也确有通过强强联合方式进来的“狼”,那就不妨来个“与狼共舞”,如德国贝塔斯曼收购美国蓝登书屋;法国阿歇特公司兼并以出版大型工具书闻名于世的美国格罗利尔公司。一个有意味的事实是,在号称“文化帝国主义”的美国,排名前20位的大出版公司,占了全美年销售总额的75%,其中大多数是外国公司,排名美国前10位的大出版公司中,有9家是外国公司⑤,其中的意味很值得我们去认真探究。这至少说明,“资本的跨国流动并非总是反映着强势经济或文化吞并弱者。在全球化背景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间的兼并联合,市场中的进进退退,原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关键要看是否有利于民族文化和民族产业的整体进步。”⑥我国的广播电视产业目前还是没有对外资开放,但从发展趋势看,外资进入广播电视产业也不完全就是一件坏事,从积极方面说,外资的进入有利于引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强化创新意识;有利于打破垄断经营所造成的资源配置单一、资源近亲繁殖、资源活力不强的局面;有利于我们发现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方面和全球化经营要求之间的差距;有利于通过有效的合资、合作和结盟,借助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市场,实现广播电视产业跨越式进步。外向拓展的前提是必须摒弃陈旧的“寸土不让”式的市场准入原则。让出部分市场是为了换取更大的市场,这对广播电视产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只不过是我们要实现控股和非控股相结合的灵活产业政策,鼓励外资介入各类中小型文化产业和相关服务业。更有效的方法是,改变外资目前那种或明或暗的进入状态,为其创造良性、规范的生态环境,将其纳入我国的法律、法规约束之下。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兴旺发达的动力。胡锦涛同志强调,“对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我们要积极借鉴。”⑦广播电视产业只有在不断激发与培育创新力的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环境,创新机制体制,让广播电视产业以创新的理念走向更加光辉的明天,真正成为中国广播产业奋力崛起的排头兵,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仲富兰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三亚网络公关】-激活广播电视产业文化创新力的对策思考《三亚网络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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